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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通報
  據中新網報道此前媒體報道“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7日,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此為法官“酒後發表不實言論”。
  漯河市民程建偉與周潁之間有借款協議,協議簽訂後,程建偉僅還款30萬元,尚欠125萬,雙方因此對簿公堂。2013年7月,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程建偉償還原告周潁借款125萬元及利息。程建偉上訴,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程建偉償還周潁借款本息96.35萬元。這又引發周潁的強烈不滿,周潁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請申訴,控告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諶宏民枉法裁判。
  今年9月份左右,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長(主持工作)諶宏民在接受採訪時堅稱,判決沒有問題,隨後大倒苦水。諶說,“這個案件程建偉是省會某領導的親戚,這位領導給漯河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邵成山打招呼;邵主任給法院(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主管院長王曄打招呼讓王關照程建偉一案;王曄又給我招呼讓我關照,你說我能不聽嗎?!老弟,當法官真難呀!”“我是漯河中院最公正的法官,這個案件是我判得最失敗的案件,周潁和程建偉都向省高院申訴了。我一片苦心,兩邊都不落好。”諶宏民說。
  12月7日,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給記者一份《關於“漯河法官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調查結果的通報》,寫道:“2014年9月4日,媒體報道‘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後,(河南)省法院紀檢組監察局、漯河中院紀檢組對此事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將調查結果通報如下。
  ‘經查,2014年8月28日,漯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長諶宏民因其承辦的民事案件在接受媒體採訪後,私自宴請記者,併在醉酒後發表不實言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同時查明,此事涉及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都不服二審判決,均已申請再審,我院已啟動再審審查程序。
  我院決定給予諶宏民記大過處分,依據有關規定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免去諶宏民民一庭副庭長職務,並調離審判崗位。’”
(原標題:河南一法官被記大過免職)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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